【梧州】关于征集粤剧文化文物史料的公告
粤剧是我国大剧种之一,主要流行于广东、广西和港澳台以及东南亚、美洲等海外华人华侨聚居地的粤方言地区,素有“南国红豆”之美称。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2009年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广西是粤剧的核心流行区域之一,在粤剧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梧州是粤剧传入广西的第一站,清代康熙年间就有粤班在梧州演出。此后粤剧逐渐向南宁、百色、柳州等地传播,在广西扎根,成为深受广西群众欢迎的戏曲剧种。建国后,粤剧在梧州得到了长足发展。1951年6月,梧州粤剧团成立。199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梧州粤剧团对外可称广西粤剧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粤剧的弘扬和展示,借助举办第六届广西岭南风情文化周暨庆祝梧州粤剧团建团70周年·第五届广西(梧州)粤剧节活动的机会,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粤剧文化相关文物史料的征集活动。具体征集公告如下:
此次征集范围不限于本市,面向全国,征集内容为与粤剧文化相关的所有资料。
1.与粤剧文化相关的实物资料。
粤剧实物主要包括戏服、头饰、须口、刀枪把子、化妆物品、靴鞋、乐器、戏箱、灯光器材、音响物品、舞台道具物品、舞美幕布、相关个人演出物品等,还包括粤剧图片文字资料:粤剧表演剧照和工作照、演员生活照、舞美服装造型道具设计图稿、脸谱图、海报、场刊、戏桥、戏票;文字资料(旧剧本、曲目、文学创作稿件、文件、书籍、旧报纸、宣传标语、日记、抄本、证件、证书、书信、奖状、表扬信、粤剧学习资料)、手工艺术品(奖品、纪念品)、唱片、磁带、录像带等。
2.与粤剧文化相关的往事回忆。
主要以书写回忆录或以录音、录像的形式,将与粤剧相关往事的记录下来。
3.梧州粤剧团及职工的工作用品、工具、办公用品、行当等。
4.其他与粤剧相关的物件、传说故事等。
包括但不限于粤剧历史名人使用过的各类物品,如:墨宝、手稿、石碑、墓志、拓片、建筑构件和装饰,各类体现粤剧文化艺术特色的物品及有历史价值的实物和文献资料等。
1.捐赠。
文物史料持有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文物捐赠给梧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收藏。捐赠文物被接收为藏品的,梧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将为捐赠者颁发证书,展陈时标明捐赠人姓名。对捐赠具有重要价值藏品的给予奖励。
2.有偿转让。
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根据今后的展示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史料,与持有者签订协议后,予以购买。
3.复制。
对不愿或不便捐赠的文物史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复制。
4.借展。
文物史料持有者保留其所有权,愿意委托梧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代为保管的,双方签订借展协议。
1.真实性和合法性。
捐赠人需保证文物史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
2.文物史料的信息详细。
捐赠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有详细的了解,并附文字说明。
为筹备展览,第一期征集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梧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文物史料实物征集手续。此后,征集活动长期有效。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方雪微(0774-6021817)
梧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姚意媛(0774-2823105,15878050107)
梧州市博物馆 李光亮(0774-3832582,18177401142)
邮 箱:wzsyygsyx@163.com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中山9号恒业国泰广场5-7层
邮 编:543000
欢迎关心喜爱支持粤剧文化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文物史料征集与捐赠活动,并提供文物史料信息和线索。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30日
来源丨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编辑丨陈欣妮
审核丨杨子雄
监制丨周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