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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学以致用 我市调解仲裁工作成绩显著

2021-12-08 18:06:19

2021-12-08 18:06: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在2017年修订后,我国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今天下午,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我市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了简要介绍。据了解,《条例》全篇分为总则、预防、调解、仲裁、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六十七条,并具有八大特点,重点解决了调解仲裁实践中出现的机制不完善、职责不明确、保障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程序不明晰等问题。

《条例》的出台施行,是自治区主动应对新时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形势重大变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第一个把“互联网+调解仲裁”列入法规条款,填补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信息化建设的法规空白,具有里程碑意义。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唐宇婧:“有些当事人因为疫情原因,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不能来参加我们的劳动仲裁活动的,我们就让他们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者是微信等方式,把他相关的证据,或者其他的案件材料发到我们仲裁委的邮箱。仲裁委是借助于人民法院的双网平台,来采取在线调解、在线开庭的一个远程办案的方式,当事人通过他的手机,就可以在家里实现网上开庭。”

同时该条例突出“广西特色”,设立专门条款,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区等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细化规定。自今年《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调解仲裁工作成绩显著,截至11月底,全市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1749件,基层调解组织处理案件1512件,仲裁结案率为96%,调解成功率为75%。市本级仲裁院共处理案件1131件,基层调解组织处理案件1120件,仲裁结案率为96.89%,调解成功率为75.24%。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的部署,继续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调解仲裁,为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记者丨霍斯婷 黄伟

通讯员 | 雷思宇

编辑丨陈欣妮

审核丨杨子雄

监制丨周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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