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集中处置野生动物泡酒1000公斤
非法收购、杀害野生动物用以制作泡酒,不仅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也存在较大的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隐患。3月21日下午,我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举行现场会,对依法收缴的1000公斤野生动物泡酒进行处置,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蛤蚧102条、眼镜王蛇7条、鹰类11只、褐翅鸦鹃10只、豹猫4只,灵长类动物3只、鸮形类动物12只;广西重点保护动物眼镜蛇57条、马鬃蛇50条、蜡皮蜥1条、花姬娃680只。
野生动物泡酒养生的偏方不仅可能有损身体健康,还会因此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全体市民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起对购买、消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说“不”!对利用野生动物泡酒的另类养生说“不”!
记者|黄成林
通讯员 | 陈君怡
编辑丨陈欣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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